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为平谷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平谷区高质量发展人才汇聚计划简称“汇谷计划”,重点聚焦农业科技创新、全域特色休闲旅游、绿色智慧商贸物流、无人机等为支柱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人才。
第三条 实施具有竞争力的人才集聚举措
(一)引进战略人才。引进各领域在前瞻性研究、引领性创新、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处于世界前沿的顶尖人才及团队和农业科技创新、全域特色休闲旅游、绿色智慧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持续创新能力强、能够为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带来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人才或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个性化支持。分领域遴选聘任“首席专家”“特聘顾问”(1、首席专家是指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话语权的海内外顶尖人才,原则上每年为平谷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特聘顾问是指在主导产业、社会事业方面,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原则上每年为平谷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组建平谷区绿色发展专家智库,推动人才在产业发展、科研创新、对策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打造高层次人才智库和“蓄水池”。
(二)引育领军人才。开展创新型领军人才“倍增”行动,引进培育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行业发展、推动转型升级的产业投资人、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创新平台负责人、技术经理人,名家、名师、名医、名匠等人才,给予户籍、项目、资金、编制等优先支持。对创办企业或实施成果产业化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创业资助和优秀企业管理团队奖励。对做出重要贡献、带动效果突出的,经认定后给予战略人才同等支持。
(三)招揽紧缺人才。加大政府特聘岗选聘力度,为重点部门、岗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定期发布《平谷区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引进具有专业背景特别是海外学习及工作经历的专业干部人才。每年认定50名左右紧缺急需人才,给予编制使用、职务职称、科研立项、项目经费、薪酬待遇等方面的支持,年度最高30万元项目资助。对做出较大贡献、发挥作用较好的,经认定后给予领军人才同等支持。
(四)选培青年人才。加大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以及海外留学生的引进力度,探索开展招录聘任制公务员,实施定向选调生计划、大学生选培计划、乡村振兴协理员及特岗教师选聘等工作,从源头上储备力量。深化校地、校企合作,通过双向培养、学历教育、导师帮带等形式,优化青年人才成长路径。深化大学生创业“陪跑”机制,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每年评选10个青年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给予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最高8万元安家补贴,最高30万元创业资助。
(五)扩大柔性引才。发挥“院士(博士)专家工作站”“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北京科技小院”“高层次人才工作室”“星期六专家服务基地”等平台凝聚人才作用,推广“乡村振兴合伙人”等“揭榜挂帅”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加快攻克一批技术课题和治理难题。开展“百校(企)兴百村(企)”行动,实现高校、企业、地区之间人才的有序流动。开展“归雁兴谷”计划,引导平谷籍人才回乡就业、创业、兴业。对发挥作用明显的柔性引进人才及团队给予每月最高5000元生活津贴及领军人才相应支持。
(六)吸引国际人才。建立与经济、金融、产业、科技等领域国际组织的合作关系,选聘海外人才来京挂职、兼职,引进可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或带动产业升级的国际化人才专家或团队。建设“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园”“海外人才产业园”,对引进海外人才创办企业的、开展创新创业专项服务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平台资助。
第四条 构建专业化平台载体
(一)支持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引进技术领先、影响力大、产业化成果多的科研平台,创建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创新载体,不断提高人才承载力。引导鼓励区属企业在区外人才集聚地区自建或共建科研、人才飞地,推动研发在异地与研发在本地“双翼齐飞”。对科研成果多、人才培育效果好的平台载体,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资助,对科研创新性强、转化成果好的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科研资助。
(二)支持人才特色高地建设。发挥政策叠加和联动优势,对农业科技创新、绿色智慧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进行“一业一策”支持。探索成立人力资源服务运营企业,承担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市场服务、人才招引等职责。鼓励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农村创业园区等各类孵化平台,完善创业辅导、培训咨询、供需衔接等服务,推动一批人才项目从初创期的“苗圃”、到成长期的“拔节”、再到产业化的“成林”,给予最高200万元服务资助。
(三)支持以才引才平台发展。推动与大院、大所融合发展,推广“政府、院校、企业”的金三角共建模式,通过共建研发平台载体、人才培养交流、技术项目合作,打造高能级引才平台。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在平谷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科技会展、创业大赛等活动。在人才密集活跃地区建设“招才引智工作站”,聘请“招才顾问”“引才大使”,联合协会、联盟、商会开展“招才引智推介会”“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等活动。给予最高20万元活动资助。
第五条 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一)提供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建设,集成科技咨询、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市场对接等功能,为人才发展提供支撑。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保险等机构因才制宜打造“人才贷”“人才保”“人才投”等金融产品,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方式,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给予最高1000万元上市奖励。
(二)构建协同式人才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全面整合各职能部门涉及人才服务事项,变“多次提交”为“一次录入”,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巩固“人才服务专员”工作机制,推行“7*24”小时服务模式,开展高层次人才及境外人才“全程代办”“未落先办”服务。发放“平谷人才卡”,不断加大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化休闲、购物餐饮等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力度,吸引社会化服务资源,形成要素全覆盖、支持全过程、响应全天候的人才服务体系。
(三)提供多元素生活支撑保障。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探索人才小院、酒店式公寓、青年驿站、人才公租房、人才共有产权房、蓝领宿舍等住房支持措施。统筹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鼓励引导优质教育资源来平谷合作办学。每年开展高层次人才走访慰问、休假疗养、考察培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建设国际化人才社(街)区,营造创新创业活跃、多元文化融合、国际氛围浓厚的良好生态。
(四)健全多维度评价激励机制。统筹区级各类人才评选项目,加大对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的奖励和激励。按照战略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大类别,每两年评选表彰40名左右“平谷英才”。注重在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加大各类评优表彰中人才比例。畅通人才参政议政渠道,邀请人才参与重要会议、重大决策,授予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埠)人才“荣誉市(村)民”称号,让各类人才有地位、受尊重、得实惠。
(五)推进数字化人才工作转型。对人才工作进行数字化改造,建设“平谷人才智慧平台”,完善“人才招引、供需对接、生活服务、教育培训、项目申报”等功能。绘制“政、企、校、院、村”的“人才分布地图”,实现对平谷区人才资源总量、结构、布局的统计分析与研判决策。绘制“衣、食、住、行、娱”的“人才服务地图”,推进人才服务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
第六条 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政策创新
(一)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引导企业以股权、期权、分红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方式,调动科技人员到我区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自主权,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特设岗”“职业经理人”,通过年薪制、协议制、项目制等形式引进高端人才。逐步简化人才引进流程,对重点产业、事业的人才调京需求给予专项解决。深化市场化引才机制,利用猎头、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引进优秀人才,设立“人才伯乐奖”,给予最高50万元引才资助。
(二)破解人才流动障碍。加大机关、企业、事业之间人才交流力度,进一步畅通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化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渠道。出台博士后等高端人才到平谷履职保障、项目支持、组团服务等个性化配套政策。建立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导向机制,完善人才基层锻炼、服务、兼职、轮岗等制度,提高项目资金向基层一线倾斜力度和基层人才保障激励力度。
(三)健全人才培养培育机制。分领域制定人才培育计划,完善逐级培养、梯次使用的培育机制。持续打造“平谷区高层次人才工作室”品牌,培养本土“名家、名师、名医、名匠”。加快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创新。推进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社会组织、机关单位开展人才培养与交流,每年选派30名党政人才、科研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国内外高级研修、实训锻炼、交流挂职,提升干部人才队伍能力素质。
(四)探索实施容错纠错政策。树立人才投资是风险投资的理念,人才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因不可预知风险、不可抗力造成失误或创业失败的,纳入持续支持范围。对推进人才工作过程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无意过失,相关领导干部在集体决策、勤勉尽职、未谋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予以宽容免责。
第七条 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工作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开展人才工作年度专项述职工作和人才创新项目评比。建立人才工作督查机制,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工作履职不力的,及时进行问责处理。
第八条 保障人才工作要素配置。